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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和平区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8/9/17 14:14:51
会计报告报送时间都有哪些规定?大家是怎么理解的呢?沈阳和平区仁和会计学校小编整理一些内容, 一起与小编来了解下吧。
一、关于会计报告报送时间的规定:
1、A股上市场公司会计报告披露时间的规定:
总结:季度报告一个月完成,中期报告二个月完成,年度报告四个月完成次年四月底前。
法规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公司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其中,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以及延期披露的后期限。”
“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未在招股说明书或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应当在本年度4月30日之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未在招股说明书或上市公告书中披露本年度季度财务会计资料的,应当在本年度4月30日之前披露本年度季度报告;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未在招股说明书或上市公告书中披露本年度的半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应当在本年度8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的半年度报告;
每年10月新上市的公司,未在招股说明书或上市公告书中披露本年度第三季度财务会计资料的,应当在本年度10月31日之前披露本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联交所会计报告披露时间的规定:“
2、香港主板:
总结:中期报告三个月完成,年度报告四个月完成次年四月底前。
《综合主板上市规则》“送交(A)其年度報告,包括年度帳目及就該等帳目而作出的核數師報告(如發行人製備《公司條例》第379(2)條所指的綜合財務報表,則年度帳目須包括 該綜合財務報表),或(B) 財務摘要報告。上述文件須於發行人股東周年大 會召開日期至少21天前,有關財政期間結束後(無論如何不得超過) 4個月 內送交上述人士。在符合《公司條例》第437至446條以及《公司(財務摘要報 告)規例》所載相關條文的規定的前提下,發行人可向股東及其
上市證券持有 人送交財務摘要報告,以代替年度報告及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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